为了确保学校电路畅通,用电安全,根据我校电力分布、用电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用电安全管理条列:
一、学校各处室、各用电场所(教学区、办公区、营业区、生活区)根据现有电路,人人有责维护使用。在用电过程中如果发现接头打火、线路裸露、气味不正、线路短路等情况应及时向学校电管人员反映,维修处理,若管辖区内有上述情况不及时反映造成后果,应追究安全法律责任。
二、合理用电。电路应分担均匀,各处如果增加线路用电量,需通知管电人员合理安排搭
火线路,维护电路平衡,注意安装时力求考虑到安全、规范,任何人不允许私拉乱接。
三、教室灯具自然损坏,学校负责更换,各班应及时反映,打扫灯具卫生可以用鸡毛刷
轻轻打扫,严禁学生手动启辉器亮灯和用毛巾、手接触灯具擦洗打扫卫生,以防灯具掉落或造成漏电事故。除教学用电外,严禁学生在教室插座充电,严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
四、学生住宿楼要严禁学生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灯具、风扇上迁拉外线,更
不允许挂任何衣服凉吹。电源开关必须盖好开关盖,床位要离电路设施一定距离。
五、各用电区域要有安全意识,并节约用电,应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关;并切断各插座用电插头,以防电器开关失灵和长时间灯亮、风扇运行造成火灾。
六、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用电量大、人员多,要经常检查开关、插座、断路器是否正常,
发现问题应及时反映。
七、学生食堂离油烟近的电器设备(插座、开关、灯具)等要定期断电擦除油烟,严防油烟导致火灾。
八、图书室、保管室可燃物品的堆放要离照明灯或其它电器1米以外的距离。
九、电焊和机器维修,凡发生火花的区域,严禁有可燃物品如(油漆、纸屑、木柴)等堆放。
十、灯具、线路出现问题,需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严禁自行处理。
以上安全用电要求望大家自觉遵守,为确保全校师生安全、国家财产安全,我们大家都应树立安全用电的意识,处处小心,时时提防,把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情情况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