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善制度,责任到人。逐步实现学校门卫管理的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严禁出现串岗、脱岗现象。
三、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进校前须进行登记,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四、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擅自离校。通宿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出入需佩戴校牌。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出入证明方可放行,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校园。
五、学校门卫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校外机动车辆进校均需进行详细登记,发放通行证,凭证出入。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六、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保证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七、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能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积极保护现场,协助值班人员迅速查明原因。
八、门卫要保持校门附近环境卫生,保证门口畅通无阻,保管好门前的安全警示标志。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