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要突破的“五大重点”之一,是使“职教高考”成为高职招生主渠道,以有效缓解中考分流压力和教育焦虑。
职教高考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的重要成果和标志性大动作。从教育部的表态可以看出,职教高考被寄予厚望。中央希望推动建立省级统筹、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改善学生通过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情况,成为上大学的另一条“赛道”。
何为职教高考?何人可以参考?
职教高考制度是与普通教育高考制度具有同等功能的考试招生制度。建立职教高考制度,旨在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全面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打破普通高考的独木桥格局,形成职教、普教并行的高考双车道。
职教高考的概念在2019年出台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首次提出。在此之前,它以“高职分类考试”的名称出现。2014年,国家要求实施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之后全国31个省份基本上都根据自身情况,建立了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如山东探索实施春季高考制度,2022年将其升级为职教高考,实施效果良好,该省通过职教高考本科录取比例由6:1变为4:1,中职学生升学深造比例超过70%。
职业学校学生参加艺术插花比赛 杨文斌 摄
从理论上讲,所有的高中阶段毕业生都可以参加职教高考,无论是普通高中还是中职的应届毕业生又或是往届生。当然,职教高考的重点还在于面向中职毕业生,使他们能够通过职教高考进入大学,进一步深造,拿到本科学历,接受更高层次和更高质量的教育。
如何考试?去向何处?
根据各地已公布的职教高考方案,可以看到各地基本上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考试模式。
文化素质考试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职业技能考试则采用“1+2”课程模式,即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加两门专业核心课程,3门课程应涵盖该专业大类最为重要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考试采取“纸笔测试+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考试成本较高,无论是人力成本、时间成本、场地成本还是材料成本等,都比纸笔考试成本高昂很多。
职教高考招生的学校主要有三类:一类是32所职业本科高校,一类是1468所高职专科学校,还有一类是愿意开设职教本科专业、招收中高职毕业生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在这三类高校中,职教本科和应用型本科两类学校更具有吸引力,会成为考生和家长的首选,“十四五”期间,教育部将遴选建设10所左右高水平职业本科教育示范学校。高职专科,由于学历层次低一些,某种意义上已经被考生作为保底的学校和最后的选项。
两类大学:
三个不同和三个相同
职教大学和普通大学主要有三方面的不同。
第一,名称不同。从学校名称可以区别开来,国家明确要求职教大学名称为“某某职业技术大学”,在批复设立时名字即固定下来,并要求这些学校“办学方向不变、培养模式不变、特色发展不变”,具有明显的身份标识和社会特征。
第二,专业不同。2021年教育部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设置管理办法,同时公布247个职教本科专业目录,建立自成一体的专业目录体系。
第三,评价不同。与普通本科学校的评价和要求不同。2021年教育部研究制定职业本科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提出办学的基本要求,准备对职业技术大学开展本科教学水平评估。
除了“三个不同”之外,职教大学和普通大学还有“三个相同”,即学位相同、待遇相同、效力相同。
学位相同,即职业技术大学和普通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都是按学科门类授予,是一样的,不存在职教学位和普通学位的区别。
待遇相同,国家要求职业技术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效力相同,即职业技术大学颁发的学位和学历,与普通大学一样,都可以参加考研、就业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大难题:
“地方粮票”如何全国流通?
当前,职教高考存在的最大难题,是其考试成绩仅为各地的“地方粮票”,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流通,还没有像普通高考一样成为全国的“硬通货”。
职教高考基本上是在省里命题、组织考试,然后录取,本科学校也是以本省具有管辖权限的地方学校为主。考试标准制订、试题(库)开发、分数评判等,都还“不够硬”,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考试信度和效度还不高,缺乏公信力和权威性,难以实现跨省流通,一省考生职教高考成绩很难得到其他省份认可,无法被其他省份相关高校作为录取依据。这与技能实际操作考试直接相关,成为职教高考全国流通开来的关键堵点。(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
新职教法正式实施,技工迎来“高光时刻”
在黑龙江伊春技师学院,学院派出讲解老师全程跟踪讲解,带领家长们参观各个实训室,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模式和今后的就业前景给家长们进行了详细分析。
在九江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的西点制作实训室,西点专业的学生经过打蛋、材料混合、烘烤、裱花等一系列流程,最终各式各样的蛋糕呈现在大家的面前。
在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信息工程系学生志愿者为群众检查空调和电脑故障,为空调做清洗除尘、故障维修,为电脑做查杀病毒、优化系统、故障排除、清理灰尘等工作。
……
近日,以“技能: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在全国范围内有序开展,这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和领军企业牵头,相关职业院校和企业参与,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促进职业教育链与产业链的有机融合。围绕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和人才培养问题,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开展热烈而广泛的讨论。
此次重点以职业教育支撑经济,提高劳动者素质,发展教育事业,完善竞争性市场体系,充分发挥规模经济的效益,发展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培养适应新产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
因今年活动周是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后的第一个活动周,其受关注的程度可想而知。
01
职业教育重新定位
众所周知,5月1日起,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新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专科已不再是职业教育的“天花板”,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正在展开。无论是升学、就业还是职业发展,职校与普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意味着要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这也意味着,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职校学生在升学上的平等权利,从政策层面,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近年来,江苏的职业教育学历提升一直为打破“断头路”而努力。南京市教育局职社处负责人介绍:“南京的职业教育升学渠道多样。包括职教高考、3+4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3中高职分段培养、中职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高职学生‘专转本’考试、通过国际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等途径,可以满足各类型学生的升学需求。”
职业教育不断拓宽的升学路径给了学生更多的选择,有校长表示,对于即将面对中考的学生来说,可以将关注点放在职业教育的未来发展这条路径,结合自己的爱好专长、学业水平、个性特点,做出更为明智的选择。
2015年,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分校毕业生王艺颖中考后进入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并在2020年通过“专转本”考试前往金陵科技学院完成本科课程的学习。今年9月,她将前往英国纽卡斯尔大学继续自己的研究生课程。
王艺颖坦言,“可能有的家长会担心,孩子如果没有进入高中,那么之后的人生之路会走得比较艰难,或者高职院校的学风会不会不好,但在我看来,条条大路通罗马,无论在哪里求学,只要保持上进心,老师都会助你一臂之力。”
02
产教融合效应显现
据人社部和工信部发布的《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显示,中国制造业10大重点领域2020年的人才缺口超过1900万人,2025年这个数字将接近3000万人,缺口率高达48%。
另外,我国当前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超过3000万人,但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还不到30%。
所以说,随着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只有大力发展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职业教育,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
校企协同的教学方法非常实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的赵同学告诉记者,他今年大三,目前在一家企业顶岗实习。在校学习期间,对岗位的工作规范、操作流程都经过了全面的学习和实践。在岗工作期间,因为业务流程熟练,操作规范,被评为车间“技术能手”。
作为广东省属规模靠前的高职院校,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近年牵头珠澳324家企业成立国家级职教集团,培育191家产教融合企业。“目前,我们以粤港澳大湾区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为契机,精准对接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今年将为粤港澳大湾区输送9500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该学院党委书记黄仕初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大力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例子比比皆是。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紧紧围绕汽车产业,发挥“光机电算”学科专业优势,服务地方产业转型。长春电子科技学院董事长、校长王思迪介绍,在引企入校建设现代产业工程教育基地方面,从长春市专精特新企业中,精选引进生产线,目前已有综合智能等6条生产线初具规模。校企协同方面,与专精特新企业长春一汽富晟共同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产业学院,以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带动人才培养。
产教融合不仅创造明显的经济效益,也深受职业教育学生的欢迎。教育部数据显示,近5年,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高位水平,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稳定在90%左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
03
打通职业院校毕业生应聘通道
当下正值毕业季,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更受关注。然而,在就业市场,“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找的工作不体面”“第一学历是职业教育的不要”等偏见和杂音时有出现,甚至很多通过学历提升的学生也会遭遇各式各样的“就业门槛”。
这就说明了,要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职业学校学生的出口也很重要。
新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同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这些规定,无疑从法律层面保障了职业学校学生的权益,为职业教育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空间,为各行各业都能“人尽其才”提供了有力保障。
“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的提高,对职业院校的积极影响是立竿见影的。”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张启鸿表示,2022年学校自主招生的咨询人数大大超过往年,报考人数大大超过招生计划,这是多年未有的重大转变,也是国家提升职业教育地位给职业院校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为全国职教战线点亮了‘指路灯’,吃下了‘定心丸’。
储朝晖:新职教法确定了职业教育培训的法律地位
特定社会职业教育培训发展的状况是举办者、行业生态、社会需求等多方共构的结果。每个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既需要做好自己的内部管理与发展路径探索,又需要积极参与行业治理以及与整个社会的良性互动,将目光拓展到企业之外的整个理想社会的共建、共治、共享。
01
以质量提升职业教育培训的
社会认可度
职业教育培训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众的广泛认可。职业教育培训总体质量低于社会需求、受培训者和用人机构的预期,呈现出举办方热、受益者冷的状态。通过提高职业教育培训质量,增强职业教育培训对社会需求的适应性,进而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培训的认可度是这一行业需要长期努力的方向。
为此,职业教育培训行业需要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注重营销、不重视质量的发展模式。一些机构用了八分精力和成本做营销,超限度投放广告,却不肯花二分精力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自身的质量,没有自己独特拥有产权的专业内容,这样的发展肯定只能蒙混一时,既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也难以获得社会稳定的认可度,就不存在长久发展的真实预期。
当下社会对职业教育培训的需求已经不再是数量上的需求,人才供需的失衡越来越体现在质量上,如果相关的培训无法在结构、质量、水平上满足或适应需求,供需的结构性错位必然使得一些无需求的培训因不受关注而无法得到认可,处在这一夹缝中的培训机构客观上失去了发展的社会基础。
在微观环境中,提高社会对培训机构自身认可度当然可以通过说理、宣传扭转相关偏见,积极引导社会认知,但最有说服力的还是自身质量,所以应该心平气和把好各层质量关口,要充分利用质量提升的实效增强自身的吸引力,提高认可度。
02
遵规守信获得可持续发展
不少培训企业长期怀着侥幸心理,盯着“违规红利”,在广告、收费、教学、师资、资质、证书发放、退费等环节违规操作,不仅使得自身在获得短期利益的同时丧失长期发展空间和机会,也因为崩塌效应难以自拔伤及同行。遵规守信是当下为数众多的职业教育培训企业未能严格通关的关口,也是造成局部塌陷时有发生的主要原因。
正因为此,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对职业教育培训进行规范十分必要。但仅靠外部规范是不能彻底也不够彻底的,必然需要培训机构自身认识到遵规守信对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做到遵纪守法、行业自律、良性发展。遵规守信必定是当事主体为主的自律过程基础上适当他律,由当事方与管理方积极互动,通过行业自律把那些违规失信的进入者排除出去,而不是等着法律法规来制裁。
在违规失信问题比较严重的当下,职业教育培训行业亟须明确方向,确立自信,狠抓质量,做好服务,共同向着不断改进的进程前行。
03
瞄准新技术人力资源需求
拓展成长空间
职业教育培训在传统的产业或行业的发展机会将越来越受到局限,加快职业教育培训向培养新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方向拓展,由学历与证书导向转向新职业技能与素养为重,是人力资源需求显现出的职业教育培训未来发展方向。
随着AI快速发展,电商经济、快递经济借助数字化、自动化技术的应用迅速增长,催生出各种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加速了就业格局与人力资源需求的演变,劳动力市场岗位结构调整趋势明显,大量劳动者面临着不同以往的转型压力,高素质高技能就业人员的需求不断增加,职业教育培训行业的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适应因数字技术的影响而产生的巨变,尽力使培训服务于高素质、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在解决这些领域人才当下供给不足问题,解决社会上单一技能型人才供给过剩,“用工荒”与“就业难”并存问题的同时,实现自身更加良性、高位、可持续发展。
与此同时,随着国家职业标准的修订,其客观性、科学性、前瞻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增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职业技能为核心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是对培训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04
找准分层满足需求定位
服务社会经济振兴
不少职业教育培训举办机构以为职业培训市场“蛋糕”很大,便想当然地扩大规模,以各种形式的加盟做大做强,试图线上线下、各专业方向包罗万象。这种方式违反了长期以来在专业及高等教育领域分层分类满足社会需求,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培训相互贯通的基本原则,恰恰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也就是说市场的细分与择优选择使得任何一家专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只有在它的优势甚至最优的方向才能被现实中的市场主体选择,其他没有优势的方向则会被淘汰,一家各方面都平平的培训机构会整体被淘汰。
社会经济发展确实为职业教育培训打开千万扇门、有千万条路,但对于具体的某一机构,自身具备优势条件的最合适的只有一扇门、一条路,需要根据自身条件和特征准确定位,不断探索。
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唯有与产业深度融合,与其他职业培训机构形成互补和优优联合,从而使得自身获得更强的自主性和更宽广的个性化发展空间,才有可能确保自身与产业转型升级同步,实现职业培训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才有可能走上真正适合自己的发展之路。
政策梳理
●2021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
指导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法人登记证照确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教育培训,不得以教育咨询、科技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各种咨询名义开展教育培训。
同时,加强对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招生管理,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和宣传,不得隐瞒或混淆机构性质。
●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可以按照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及相关职业培训要求开展培训活动,不得教唆、组织学员规避监管,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
●2022年3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对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专项治理,将违纪违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纳入“黑名单”。专项治理的重点为检查是否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虚假或夸大宣传,特别是是否存在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
●2022年4月 《北京市营利性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监管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培训机构应当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培训服务合同,不得出现欺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服务收费前,应向所在区人社部门备案,并将预先收取的所有培训服务费全部纳入资金存管。
●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职业培训可以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以及企业、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办学能力、社会需求,依法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吸纳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评价,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教育督导和社会监督。